1、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生产节能保温材料来实现提高建筑采暖、空调的能源利用效率及全面实现建筑节能50%的目标已成为节约能源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趋势。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我省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意见》(浙经信资源[2009]424号),为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省墙体材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绍兴中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88万元,租用绍兴百福得服饰有限公司空余厂房,引进相关设备,实施年产30万平方米无机节能材料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拟建地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以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和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 1998.11); (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 (10)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288号令, 2011.12); (11)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 (12)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 (13)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6.1); (14)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16号令,2006.9); (15)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6号); (16) 《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7号); (17) 《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1.3.1); (1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第9号令,2011.6.1执行); (19)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122号); (20) 《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2010.7.19); (21) 《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2010.3; (22) 《绍兴市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 (23) 《绍兴市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绍政发[2011]41号文附件)。 1.2.2技术规范 (1) 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T2.3-1993,HJ2.2-2008,HJ2.4-2009,HJ610-2011,HJ19-2011以及《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 (2)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5.4修订。 (3) 《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1.2.3其他依据 (1) 绍兴袍江新区租赁项目备案表(袍委经发确字[2011]34号); (2) 《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3) 《绍兴袍江工业区总体规划(2002-2020年)》; (4) 《绍兴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5)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省政府浙政办发[2005]109号文件); (6) 绍兴市区声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 (7) 绍兴中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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